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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中华:人民上访,何罪之有 人民上访,何罪之有。人民上访是我国宪法赋于每一个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国务院制定的《信访条例》也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打击报复、迫害上访人。但在个别官员的眼里,"上访"就等于"闹事",上访者即为"刁民",对向上级机关反映问题的群众,总是变着法进行打击报复、拘留判刑。如果此风不刹,会造成人民状告无门,导致一些人自行执法甚至报复社会滥杀无辜。 一般到国家信访局上访的大多是在地方上冤屈没有得到解决的。但现行国家信访制度实行的是“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所以国家信访局在办理信访事项时,实际只起到了一个“收转室”的作用。信访工作只是“来信转转,来访谈谈”转回地方查处。我认为:让地方官员自己查处自己,是不可能的事,也是违背人性的。 人民上京上访是人民信任中央的一种体现,中央应该密切联系群众,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对上访的案件要直接查处,绝不能犯官僚当中转站,人手不够可以招聘,起初工作量会大些,过段时间就会少了,只要中央直接查处,各地就不敢做不公正的事。各地不敢做不公正的事,就不会产生访民。 维稳要先维权,维权才能维稳,维权是维稳的基础,维稳的实质是维权,单纯维稳,不解决具体的利益问题,是治标不治本,只能是“按下葫芦浮起瓢”,久而久之还会陷入“越维越不稳”的怪圈。以触犯国家法律、侵害公民权利为代价,靠黑监狱、黑保安、黑打手等黑恶势力来维护的所谓“稳定”,不过是在营造幻象,这才是和谐稳定的真正敌人。 得民心者才能得天下,这是千古不变的真理,中共中央一定要知道,谁伤害老百姓就等于伤害党自己的道理。对打压上访的政法人员必须严惩不贷。另外,目前的信访制度对中央自身也很不利的,中央领导人若看不到听不到人民的状况与一个眼瞎耳聋的人无异,下面人干什么都不知道,就有被架空的危险。 现在的国家信访局不但当了中转局,还有各地截访人员在门口非法抓捕上访人,你说老百姓到何处说理?在这样的情况,社会的自卫不可避免。这种情形持续久了,很容易引起社会的暴力反抗。再者,这种暴力往往是自发的尤其是在被迫之下的自发,所以也往往是不可预期的和不可控的。 政府应该把大量的维稳的人财投入到为老百姓维权上,化解社会矛盾,国家才能稳定发展,人民才能幸福生活,党才能长期执政。 北京中公法律咨询中心主任陈中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