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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现行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正确叫法是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或者免征额)是每月5000元,全年6万元。此次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是在2018年8月31日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从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最新起征点和税率。这是不是意味着月收入5000元以上、全年收入6万元以上就要缴个人所得税了呢?其实不是,一般全年收入在12万元以上才需缴税。 再举一个实例。同事老李全年收入163354元,全年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合计27561.61元,专项附加扣除合计24,000元,其他扣除,合计34763.02元,最终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7029.37元。实际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17029.37×3%=510.88元。实际上,老李未缴税收入有14万多元。 除了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节税之外,也可商业健康保险节税 除通过个人专项附加扣除节约个人所得税以外,2017年国家税务总局还发布《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 通知规定:“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上述限额予以扣除。” 假设某人购买了符合规定的健康保险产品,那么他就能每月再增加税前抵扣金额200元,一年2400元,并可与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叠加。 通知规定,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内,“个人通过个人商业养老资金账户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一定标准内税前扣除;计入个人商业养老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商业养老金时再征收个人所得税。” 另外,企业年金与职业年金也有一定额度的个税抵扣优惠,但意义不大,使用者不多。 而关于商业健康保险节税,需要重点说明的是,并不是所有的商业健康保险都能节税,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主要是税优健康险、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职业年金。 在税收大数据越发完善的当下,违规节税、骗税,都将不再可行,只有依法纳税、合法节税,才是个人所得税节税之道。 合理的个人避税或企业避税与违法的偷税逃税其实只有一线之隔,个人或企业一个微小的操作失误很可能就会被税局判定为违法。 想要合理企业避税,其实税局也懂“水至清,则无鱼”的道理,只要在企业避税操作时注意不要跨过违法的红线,合理合法的企业避税是完全没问题的。 任何人都有安排自己生意的权利,依法享受税收优惠待遇,而不是强迫他缴纳更多的税款。 中国国家税收环境极其复杂,不管是老板还是个人,虽然不是财务,但一定要有财税意识。 说到财税,除了个人以外,可以说这也是所有企业都需要考虑的大问题,连马云、刘强东也在其中,不然怎么会有马云没有薪水,而刘强东的年薪只有一块钱这样的事情出现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