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中华:加大违纪违法成本,该杀贪官的必须杀 近日,中共中央纪委、中国国家监委网站宣布,唐一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他落马前的职务是江西省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唐一军是在2020年4月进京,接替傅政华出任司法部部长。傅政华当时也是先被调往“闲差”,一年后才官宣被查。傅政华的前前任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则是在2017年被开除党籍。八年来,司法部已有三任部长被查处。 在吴爱英被查之前,司法部落马高官还有原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卢恩光。还有原公安部部长,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公安部原副部长李东生孟宏伟孙力军、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原检察长项明、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张本才、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奚晓明沈德咏等一大批司法腐败官员,边腐边升,甚至结党营私政治操弄,危及国家政权的安全。 自从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成绩硕果累累,反腐高压已形成常态,“不敢贪腐”渐成气候。然而,另一个极端却出现了:有的地方出现了为官不为,碌碌无为等“庸政懒政怠政”现象。如果说贪污腐败是党和国家的“致命伤”,那么,庸官懒官则是党和国家的“慢性病”。 不管是“致命伤”还是“慢性病”,都会危及到党和国家的健康肌体。庸官懒官不仅极大地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而且严重损害党的先进性。更重要的是庸官懒官的存在,会不停地制造着群众与党和政府的紧张和矛盾。当群众与党和政府的矛盾越积越深后,容易形成十分危险的“政治堰塞湖”。 近年来查处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反映出,一些地方和部门的政治生态严重恶化。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权权交易同在,用人腐败和用权腐败共存,体制外和体制内挂钩,利益关系错综复杂、盘根错节,形成了“共腐关系圈”。 这表面看是官场风气败坏,一部分官员搞小圈子,结利益联盟,拉帮结派、利益输送等,深层次是官商同盟圈、官场利益同盟圈代替了正常的政治生态圈,“劣币驱逐良币”逆淘汰式的潜规则代替了正常的干部选拔规则,政治生态在局部长期恶化出现了溃败。 长期以来,我们党和国家一直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但目前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影响恶劣、亟待解决。从查处的大案要案来看,大都发生在资源和权力较集中的领域和岗位,体制机制的缝隙和漏洞为一些人提供了权力寻租、权钱交易的机会,这正是为什么反腐败反不胜反、按下葫芦浮起瓢的根源所在。 如何打破反腐败反不胜反、按下葫芦浮起瓢的怪圈?首先,严格落实选官用人追责制度,有权必有责,权责须相当。当问题干部受到查处后,对责任人进行追究。纪检部门必须严格履职,纪检部门应强化监督机制和问责机制,不断加强监管反腐力度。有效利用群众反映、网络实名举报、组织监督检查等手段,坚持露头要打、潜伏要挖,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不让严打成一阵风,吹过了就散了,彻底斩断公仆变硕鼠的机会。 其次,相关领导必须严格执行选官用人制度,在干部成长过程中始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正确用人导向,规范和拓展干部晋升渠道,加大民主推荐、组织推荐的力度,加大公开、公示力度,坚决封堵“带病提拔”的入口。最后,必须提升党员干部的防腐拒变的能力。加强思想教育,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群众观、道德观等,通过警示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在前车之鉴下,保持清醒认识,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提升防腐拒变的能力。保证政通人和、风清气正,杜绝小人得志、贪官横行,牢固党的执政根基。 任凭官僚腐败愈演愈烈,最终必然造成亡党亡国。贪官的存在,会不停地制造冤假错案,导致社会矛盾、贫富不均,产生群众与党和政府的紧张和矛盾。当群众与党和政府的矛盾越积越深后,容易形成十分危险的“政治堰塞湖”。所以,公务员官僚腐败,一定要严惩不贷,该杀的必须杀。除体制机制方面尚需改革和完善之外,加大违法违纪成本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但是这些年来,贪官污吏很少被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几乎没有),绝不能:贪官污吏个个可杀、从严惩处讲讲而已。贪官不杀,天理不容, 特别是公检法的官员,贪赃枉法,不作为乱作为,能让该死的人不死该活的人不活,对党对国对人民危害极大。 依法依纪对违法违纪加以惩处,不仅可以起到惩诫违法违纪者的作用,而且可以起到震慑濒危人员、教育并激励守法守纪的其他社会人员。如果违法违纪者并未因违法违纪而受到应有的处理,则违法违纪者会心存侥幸而顶风违法违纪甚或一犯再犯,社会上的濒危人员得不到应有的及时适度震慑而大加仿效,守法守纪者得不到应有的激励与宽慰。 当今虽有庞大的司法纪检监察队伍,虽有万众仰仗的具有坚定的反腐倡廉决心的中央,虽有反腐的累累硕果,但犯罪违纪成本过低。因获取相关的证据和依据程序,是处理违法违纪的前提,因而违法违纪者并未受到及时有效地处理, 加上违法违纪成本过低,确实不利于惩治腐败。加大违法违纪成本是惩治腐败的重要举措。 司法活动承担着惩恶扬善、定分止争的社会功能,人们的生命、财产、健康、安全等各项权益的保障,以及国家、政权、社会的稳定都与司法活动密切相关。公正司法,对统治者和被统治者来说,都是一场双赢的游戏。公正司法,牺牲掉的仅是少数的权势人物,而赢得胜利的则是整个政权。 司法不公现象是侵入党和国家机关健康机体内的病毒,如果我们掉以轻心任其泛滥,就会葬送我们党的政权。清朝鸦片战争的时候,当英军与清军在珠江口大战正酣,岸边却聚集了数以万计的当地居民,他们冷漠地观看自己的朝廷与外敌作战,当官船被击沉清军纷纷跳水时,居民竟然发出喝彩声。 后来英军北上,也有类似情况。到了八国联军进攻北京时,老百姓不仅围观,甚至还加入到为洋人推车、搭梯的行列。大清国的子民之所以如此不忠,固然与清初的大肆屠杀有关,更与清王朝持续多年的大兴文字狱和清末猖獗的司法腐败不公有关。在这样的背景下,即使没有外国敌人的入侵,大清王朝也是难逃灭亡的厄运。 党要加强对司法机关的领导,对司法机关不公正的裁判决,绝不能袖手旁观,更不能让司法机关独立办案变成独立王国,肆无忌惮地违法执法贪赃枉法。对违法执法、贪赃枉法、不作为乱作为的司法工作人员必须要严惩不贷。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从而促进社会和政权稳定。 任何制度都可能产生腐败,但是一个好的制度能遏制腐败,而一个坏的制度则助长腐败。我认为:民主政治是迄今为止人类社会最体现对官员权利最有约束力、最能遏制腐败的体制。 目前;有些党内人士一提民主政治就害怕失去政权,其实正是实行民主政治才能使党的政权天长地久的,得民心者得天下,这是千古不变的铁律,听人民的话按人民的意办事,岂能不得民心。 另外,民主也是多元的,各个国家都可以根据自己的国情选择相应的民主模式。君主立宪、党主立宪、一党独大、两党轮流、多党竞争等,都是维护和实现民主标准的有效手段。但其标准或核心价值则是单一的:对公共事务实行公开讨论决定、公开对话和公开争论的原则。 在这个原则之下,中国可以根据自己的国情选择适合的民主模式。我认为;中国应该实行党主民主的政治制度,党主民主的政治制度,就是要坚持党的全面统一领导,由党领导人民选官立法,依法治国。 众所周知,一个人的命运决定权在谁手里他必定要为谁服务,官员也是一样,是由人民选举的官员必然会全心全意大公无私地为人民服务 ,道理很简单,你不为命运决定者服务,你的命运就得重新选择。这样一来,官员自然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了,也就不存在人民对党不满,人民对党没有不满了,党就能长期执政,这样对国、民、党都有好处。 北京中公法律咨询中心主任陈中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