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中华
陈中华:法律应允许霍文常自行执法、恶霸权贵们才不敢胡作非为

陈中华:法律应允许霍文常自行执法、恶霸权贵们才不敢胡作非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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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8日,警方在山林中将十天前把邻居一家5口灭门的霍文常成功抓获。抓捕过程中,霍文常并未反抗,似乎对被捕早有心理准备。初步审讯中,霍文常对自己的蓄谋杀人行为供认不讳。

霍文常被抓时表情十分平静,穿着一身迷彩绿的衣服,一看作案时就提前做好了准备,这件衣服很利于在山林间隐藏,轻易不会被发现。也因此霍文常在山林里藏了10天,都没被找到。

霍文常的衣服上还有淡淡的血迹,不知道是不是躲藏的这些天受伤了。据悉他被抓的时候躲在一处山洞里,身上没有吃的和水,也不敢擅自跑出来觅食,所以被抓时脸色苍白瘦了很多。

据网上传闻:霍文常与牛家的恩怨可以追溯到十多年前。两家是紧挨着的邻居,牛家是出了名的难缠也有点小钱,是村子里的霸道专业户。而霍文常则是个平平无奇的穷光棍。

霍文常与被害人牛家的恩怨,可以追溯到十年前。当时,霍文常一家20多亩地被牛家强行占用,而牛家却从未给予霍文常任何租金或粮食补偿。霍文常多次上门讨要,却遭到牛家人的打骂和驱赶。

后来,霍文常将牛家告上法庭,并最终赢得了30多万的赔偿判决。然而,牛家却拒不执行这一判决,让霍文常的维权之路更加艰难,中间再次去讨要时,霍文常就打着豁出命去的决心,但却被牛家钉在棺材里关了一夜,差点丧命。

最近,霍文常又因牛家私自占用其地里电线杆的补偿款而上门讨要,却再次遭到殴打。多年的积怨与压迫,让霍文常走上了极端的道路。6月18日凌晨,他潜入牛家,杀害了牛家夫妻和他们的大儿子,以及牛家的叔叔婶婶。案发后,警方迅速展开追捕行动,并悬赏3万元缉拿凶手。

我认为:法律应允许霍文常自行执法、恶霸权贵们才不敢胡作非为。国家制定法律是为了保护每一个人民的权益,绝对不是为了欺压掠夺人民。自然正义高于一切,自然正义是个体拥有的最后人权。什么是自然正义?暴力,是人民得不到法律公平的最后合法权利。作为个体的人,需要法律和政府来保护自己。

如果法律虚设,恶霸权贵们得不到法律的惩罚。那么,民众就与法律一样,有权采取暴力手段获得公平正义。所以,法律应当允许得不到法律和政府保护者自行执法,才能使恶霸权贵们不敢肆无忌惮地违纪犯法胡作非为。有此法规后,恶霸权贵们就不敢肆无忌惮地违纪犯法胡作非为,恶霸权贵们不敢肆无忌惮地违纪犯法胡作非为了,就不会产生自行执法者。

也许有些人会认为允许被欺负的霍文常自行执法,会造成复仇泛滥,弄得人同兽类,国将不国。其实,严惩霍文常,社会才真的会乱套了,权贵们会更加目无党纪国法肆无忌惮地欺压百姓,导致官逼民反,党失政权国家混乱。由国家公权力,取代个人对他人的生杀予夺之权,这是人类发展、文明社会的必须。

但是,法律本身也是一种报复制度,只不过换了主体,是建立在大多数人的利益上。人类的复仇愿望是很难消除的,私仇丛生,正是因为法律缺失,坏人得不到有效惩罚,正义得不到伸张所致。仅仅有法可依是不够的。要让原始的私力救济绝迹的,不是司法限制而是司法公正程度。

司法不公,它不仅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而且对司法公信和司法权威造成致命伤害,动摇人们对法治的信仰。 司法不公现象是侵入党和国家机关健康机体内的病毒,如果我们掉以轻心任其泛滥,就会葬送我们党的政权。

鸦片战争的时候,当英军与清军在珠江口大战正酣,岸边却聚集了数以万计的当地居民,他们冷漠地观看自己的朝廷与外敌作战,当官船被击沉清军纷纷跳水时,居民竟然发出喝彩声。后来英军北上,也有类似情况。

到了八国联军进攻北京时,老百姓不仅围观,甚至还加入到为洋人推车、搭梯的行列。大清国的子民之所以如此不忠,固然与清初的大肆屠杀有关,更与清王朝持续多年的大兴文字狱和清末猖獗的司法腐败有关。在这样的背景下,即使没有外敌入侵,清王朝也是难逃灭亡厄运的。

得民心者才能得天下,这是千古不变的铁律。党要加强对司法机关的绝对全面统一领导,对不公正的裁判决应当及时督促纠正,绝不能让司法机关独立办案变成独立王国,肆无忌惮地违法执法贪赃枉法。对违法执法、贪赃枉法、不作为乱作为的司法工作人员必须要严惩不贷。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从而促进社会和政权稳定。

北京中公法律咨询中心主任陈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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