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中华
陈中华:不管是男的家暴或女的家暴,都要依法以故意伤害罪严惩

陈中华:不管是男的家暴或女的家暴,都要依法以故意伤害罪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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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成都一起备受关注的家暴案宣判。谢女士与前夫贺某2021年结婚。据她自述,结婚两年多期间,她被对方家暴多达16次,甚至怀孕时也被家暴。她曾就医、报警,警方还发了暴力告诫书给男方,仍无法停止暴力循环。谢女士曾对媒体如此形容自己的婚姻:“离不掉、逃不了、过不好”。

经过一年的审理,贺某对前妻辱骂、殴打,构成故意伤害罪;并且长期多次虐待她,也构成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这个判决结果并没有让谢女士释怀。她开庭前向媒体坦言,希望前夫能在故意杀人罪下被判死刑。她哭诉:“(贺某)家暴就是想让我死,我能活着不是他想饶我一命,而是我求救得及时。”

20234月的最后一次施暴,是压断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谢女士指前夫对她拳打脚踢,导致她肋骨骨折、小肠梗阻、肾肺胰受损,如今需要终身挂着粪袋生活。我认为,11年的刑期惩罚太轻了,不足以平民愤。如果贺某还能出狱,必定还会祸害谢女士甚至她人。希望当地人民检察院尽快抗诉。谢女士的前夫贺某对谢女士多次家暴,谢女士多次报警,多次申诉离婚,贺某为什么没有被刑罚,为什么没离成婚,导致这么严重的后果,当地人民检察院也应该查一查法官和警察有没有贪赃枉法,有没有不作为。

不管是男的家暴或女的家暴,都要依法以故意伤害罪严惩目前,大概没人会反对抵制家暴的必要性,男性同样可以是家暴受害者,2023年,湖北一名女子将丈夫下体剪掉,仅被行政拘留10天并罚款200元;2020年,河南一名女子与丈夫吵架后,驾叉车将丈夫撞伤;丈夫在手术中因溶血反应致死,妻子最后仅被判一年零二个月。这些案例无法与“成都女子遭16次家暴”案件直接比较,但说明遇害时也可能面临加害者受罚过轻的局面。因此,成都女子案件未必直接反映女性权益保障不足,不能纯粹从“父权体系”的框架看问题。另外,目前国家实行慎用少用死刑,同时也应该实行真正的无期徒刑,对罪大恶极的必须要判无期徒刑不得减刑。

司法活动承担着惩恶扬善、定分止争的社会功能,人们的生命、财产、健康、安全等各项权益的保障,以及国家、政权、社会的稳定都与司法活动密切相关。司法的相对公正,对社会建设的重要性,怎么强调都不为过。司法腐败是对党和国家、对人民危害最大的腐败,对党对国对人民危害极大。司法队伍中的腐败现象,还不仅仅是一个经济利益问题,很多都涉及人权、人命。有的搞了腐败,自己得了一些好处,但无辜的人就要有牢狱之灾,甚至要脑袋落地能让该死的人不死该活的人不活。

得民心者才能得天下,这是千古不变的铁律。司法公正,对统治者和被统治者来说,都是一场双赢的游戏。公正司法,牺牲掉的仅是少数的权势人物,而赢得胜利的则是整个政权。党要加强对司法机关的绝对全面统一领导,对不公正的裁判决应当及时督促纠正,绝不能犯官僚主义导致老百姓状告无门报复社会滥杀无辜,绝不能让司法机关独立办案变成独立王国,肆无忌惮地违法执法贪赃枉法。对违法执法、贪赃枉法、不作为乱作为的司法人员必须要严惩不贷。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社会才能稳定发展,党才能得到人民的拥护而长期执政。

北京中公法律咨询中心主任陈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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