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中华:民不富,国不强 近日,北京和上海公布了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方案。其中,北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下称“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由此前的6326元上涨至6821元,涨幅为7.8%,此前三年涨幅均在7.8%及以上;上海则由此前的7310元上涨至7384元,涨幅为1%,此前3年上海涨幅均超9%。两城调整方案于今年7月开始实施。 最近四年(2020—2024年),京沪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上涨幅度与增速明显快于此前四年(2016—2020年),2016—2020年北京、上海涨幅分别为782元(上涨27.6%)、1364元(上涨38.3%);2020—2024年,北京、上海涨幅则分别为3205元(上涨88.6%)、2457元(上涨49.9%)。 近年来,深圳等城市在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方面也出现跳涨的情况。这主要来自两方面因素:一是受政策影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上年度社平工资的60%,而此前北京、深圳等城市不足这一比例,近年逐渐提高至这一比例;二是社平工资上升也带动了缴费基数下限的增加。 今年上半年,部分年轻人不愿缴社保的话题引起关注,社会各方面也开始讨论应该采取何种举措提升社保缴纳积极性。7月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也提及“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保制度”等改革措施。 我认为:在当前经济下行工资下降的情况下,政府不应该提高社保缴费。历史上一个个朝代的灭亡,常常是因为政府苛捐杂税。中国的历史就好像一个祖先传下来的子孙,总是长得那么相像:一个朝代的灭亡常常是因为苛捐杂税导致民穷,百姓无法生存之下只能造反。而这个朝代的继任朝代在建国之初往往吸取前朝的教训,采取轻徭薄役,与民休息的民富策略,使国家强大发展。可是到了后期,苛捐杂税又多了起来。于是民穷,造反,又开始了一个新的循环。 《汉书·食货志》中载有董仲舒关于秦代赋税制度的一段话,很能说明问题:“古者税民不过什一,……至秦则不然,……力役三十倍于古,田租田赋,盐铁之利,二十倍于古,或耕豪民之田,见税什伍,故民常衣牛马之衣,而食犬彘之食,重以贪暴之吏,刑戮妄加,民愁亡聊,亡逃山林,转为盗贼。” 秦代的赋役是从前的20~30倍,农民租佃地主的土地,要缴纳给地主“见税什伍”的租赋,因而广大农民一贫如洗,许多农民无法生存,只得逃往山林,变为盗贼,许多农民揭竿而起,这是强秦短命的重要原因。 秦代还改“因地而税”的制度,而改行“舍地而税人”的制度,即索取“人头税”,其税率20倍于从前。《通考》在评论秦代的土地和赋税制度时指出:“秦坏井田,任民所耕,不限多少,已无所稽考,以为赋敛之厚薄,其后舍地而税人,则其谬益甚矣。” 汉朝建立,汉朝初期的赋税承袭秦制。但鉴于秦王朝灭亡的教训,减低了田赋的税率,先规定十五税一,以后又减为三十税一。北魏孝文帝实行改革,颁布均田令,实行租调制。隋朝初期实行租庸调制。 唐朝初期实行租庸调制,之后因土地兼并严重,均田制破坏,租庸调制度无法维持,实行两税法。北宋初期赋税较为杂冗,所以实行了王安石变法,与赋税制度有关的法令是方田均税法和募役法,可惜变法失败,北宋最终没有强大。 明初也仿行两税法,明中期张居正改革赋税制度,创一条鞭法。清初沿用一条鞭法,雍正帝登基后推行摊丁入亩。民国初年,赋税制度多沿袭清制。北京政府时期和国民政府时期,做过一些改革。 以上这些朝代的赋税改革使农民生产时间有了保证,赋役负担相对减轻,大量的荒地被开垦,户口也明显增多,增加了政府的税收,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但是,这些朝代的末期,苛捐杂税重现。民国末期连粪也要交税,当时有杂志讽刺说:“自古未闻粪有捐,而今唯独屁无税。”虽有忠臣志士企图挽狂澜于即倒,但是命运的诅咒无药可救。因为民不富,所以国不强。最终:灭亡! 北京中公法律咨询中心主任陈中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