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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中华:司法乱象已经到了、非整治不可的地步 近日,备受关注的“智障男子抢劫案”继改判当事人李四强无罪之后,又迎来新进展:新京报记者于8月15日获悉,原审法院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已就该案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向李四强亲属赔偿234万余元。 因揣着抢劫案在逃嫌疑人刘西文的身份证,智力残疾的李四强被判抢劫罪入狱。李四强出狱后不久即病逝,但哥哥李奎星持续多年为其申诉。今年4月18日,广东潮州市湘桥区法院改判李四强无罪。 龙湖区法院出具的国家赔偿决定书中提到,李四强于2007年3月26日被羁押,2016年6月25日被释放,共被羁押3380天,按照上一年度国家职工日平均工资462.44元计算,应支付人身自由损害赔偿金1563047.2元(3380天x462.44元/天),精神损害抚慰金则按照人身自由赔偿金总额的百分之五十确定,支付781523.6元,两项合计234万余元。 得知这一赔偿决定后,李奎星却高兴不起来。“我弟弟的冤案是怎么造成的,到现在也没有完全查清,依旧不明不白。” 李奎星说,自从案件改判后,他一方面申请国家赔偿,另一方面也在推动相关部门启动追责程序,“赔偿多少钱无所谓,我最希望看到的还是能追究当年相关人员的责任。”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在改判李四强无罪的判决书中,就指出先前办案过程中存在的多个问题,包括违反辨认规则及法定程序。判决书中指出原审法院在没有重新审理及查明事实和证据的情况下,即以裁定变更的方式将“刘西文”更正为李四强,确认李四强的刑事责任,违反法定程序。判决书中亦指出,李四强供述原判认定的六宗抢劫事实不排除指供、诱供可能。 李奎星告诉记者,自从改判李四强无罪以后,他先后通过多个渠道向汕头市龙湖区纪委监委和龙湖区政法委等部门反映情况,要求启动追责程序,目前还没有收到实质答复。记者了解到,由于患有胰腺癌且已是晚期,目前李奎星需要定期前往医院接受化疗。 对于龙湖区法院认定他的两名侄子(李四强已去世二哥之子)具备请求国家赔偿的主体资格,李奎星并不认可,已按规定通过律师转向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国家赔偿。 新京报此前报道,2007年初,智力残疾的安徽省利辛县人李四强失联,不久后,南京警方在检查外来暂住人口时,发现了在此打工的李四强。因身上有一张抢劫案在逃人员“刘西文”的身份证,李四强被抓,后以“刘西文”的身份,被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 2009年11月,在服刑期间,汕头警方发现 “刘西文”的身份存疑,曾到安徽利辛找到李四强的母亲,让其辨认正在监狱服刑的犯人是否是李四强。李奎星也是在这个时候才知道,失踪两年的弟弟李四强居然在监狱里面。 然而,在发现李四强真实身份之后,龙湖法院并未重审此案,而是认定李四强是冒用“刘西文”的身份参与团伙抢劫,之后仅出具一份刑事裁定书,将原判决书中所有的“刘西文”更正为“李四强”。法院作出刑事裁定后,李四强继续留在监狱中服刑,直至刑满出狱。 2016年,服刑完毕的李四强回到老家,哥哥李奎星看到判决书后,认为抢劫案案发时,李四强正在安徽老家的村里,不在广东汕头,决定帮弟弟申诉。李四强在出狱后两个多月即因病去世。此后,李奎星委托律师持续为其弟申诉。 2022年8月,在李奎星的检举下,抢劫案实际参与者刘西文落网,不过在刘西文的判决书中,龙湖法院仍将李四强列为刘西文的同伙。直到2024年1月25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决定书,认为该案符合再审情形,指令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今年4月18日,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改判李四强无罪。 李四强的蒙冤过程,在警方明确提出犯人身份存疑和刘西文落网后,涉事法官有两次纠错的机会,但置之不理,反而通过违规手段进一步人为坐实李四强的抢劫行为,明知是错,还要一条道走到黑,仍旧坚持将错就错。司法公正何在? 近日,“郾城区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通报:2024年8月7日傍晚,我院立案庭副庭长、一级法官王佳佳被犯罪嫌疑人党某某行凶报复,不幸遇害。经查看相关录像,行凶者系王佳佳法官所办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原告党某某。2024年8月8日3时许,公安机关在党某某家中将其抓获。 此前党某某因骑电车被撞受伤,经交警部门事故责任认定其无责任。出院后,他起诉要求对方全额赔偿。但女法官王某判决对方仅需赔付九千元。老汉对此判决极为不满,遂心生报复之念。老汉行凶后逃回家中企图喝农药自尽,但幸得及时抢救;目前已脱离生命危险并被警方抓捕归案。 据最高人民法院官微8月12日消息,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向依法办案惨遭杀害的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一级法官王佳佳同志家属表达深切慰问,对王佳佳同志遭遇不幸表示沉痛哀悼。对歹徒残忍杀害法官的行为表示强烈谴责。 最高人民法院表示,要化悲痛为力量,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严格公正依法办案,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严惩犯罪分子,维护良好法治环境,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锻造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法院铁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法官被杀案不止第一次出现,回顾近年来,法官遇害案件并非个例。从2016年北京昌平女法官马彩云被害。到2017年广西陆川县退休法官傅明生遇害;再到2020年哈尔滨市双城区法官郝剑、2021年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周春梅相继遭遇不幸,每一起案件都令人痛心疾首。 法官遇害案不仅是一起简单的刑事案件,更是一起深刻的人性反思。它让我们看到了人性中的善与恶、光明与黑暗。在追求正义的过程中,我们不仅要面对外部的挑战和困难,更要面对自己内心的挣扎与抉择。 这次河南省漯河市雁城区法院法官被人杀害,又是一次发生在司法工作人员身上的恶性事件,本应该是一个悲伤的故事,我们应该一致痛斥行凶者的。但是在评论区却出奇的一致,大家都想知道行凶的原因,在针对这个行凶原因选择是痛斥行凶者还是同情他。 对一个杀人犯,为什么人民群众会如此出奇一致的双标呢?作为一个业内人士,并不幻想着调查结果会让一个死人背负一个枉法裁判的罪名,让这个行凶者有一个正义的理由,但凡有点社会阅历的人都知道,这是绝无可能的。 所以大家应该关心的并不是这个案件的本身,而是这个案件发生之后,更深远的影响,是法院的安检措施更加的严格呢?还是类似的事件会更多的发生呢?还是让我们老百姓有更多的机会走进法院来旁听庭审,更多的评审会通过网络直播接受全社会的监督,让大家每一个人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呢? 真正在审判中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会让枉法者无法遁形。也会让我们的监督机构早于行凶者介入类似的案件,也可以揭开我们司法审判神秘的面纱,减少误解,让更多的法律人案后释法,消解仇恨与对立。更能让那些迷失在权力中的审判者做一个清晰的选择,是坦然的使用权利维护公平正义呢?还是甘愿自担风险换取非法利益呢? 我认为:司法乱象已经到了,非整治不可的地步。治理法官被打被杀,要从法院乱象治起。2019年春节。全国律师圈热传上海滩一家律师事务所的老板和小三翻脸,被后者捅出该律所春节行贿名单。该名单列明了送礼地点。经上海市纪委监委查明,此事涉及公职人员58人,确认收受礼品的有54人(包括退休人员20人),其中在职局级干部6人。据说众受贿人,包括上海高院、中院、基层法院、的工作人员,这是2013年的“上海法官集体嫖娼”案又一丑闻。 还有,早前媒体报道,青岛法院原副院长一床睡三个女律师,只与其中两个发生关系,被第三个妒忌拍照举报落马。记者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刘青峰归案后主动供述受贿事实,共非法收受他人财物3364万多元。 还有,一段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人民法院立案窗口“神回复”当事人的视频在网上热传。视频中工作人员多次表示:“我违法了,你去投诉我都可以,对你们俩的案件我们就是不接受、不答复,你们俩材料我们接受不了,没有任何理由,也答复不了。”态度粗暴的“神回复”,让围观的群众们见识了什么叫门难进、脸难看。 还有,新华社北京2019年2月22日电,由中央政法委牵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参加的联合调查组发现,最高人民法院监察局原副局级监察专员闫长林涉嫌接受当事人请托,通过打招呼等方式过问山西王见刚与王永安纠纷案。并存在卷宗丢失、超过法定审理时限、承办人拖延执行审判委员会决定、内部管理不规范、保密制度不落实等问题。 还有,四个直辖市的原公安局长傅政华、龚道安、邓恢林、武长顺以及中央政法委原书记公安部部长周永康、公安部原副部长李东生孟宏伟孙力军、国家安全部原副部长马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奚晓明沈德咏、司法部原部长吴爱英傅政华唐一军、吉林省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勤、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蒙永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原检察长项明、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张本才等司法高官贪赃枉法,必然制造不少冤假错案,应当尽快纠正。 司法活动承担着惩恶扬善、定分止争的社会功能,人们的生命、财产、健康、安全等各项权益的保障,以及国家、政权、社会的稳定都与司法活动密切相关。司法的相对公正,对社会建设的重要性,怎么强调都不为过。但是,一些从事司法工作的人,还是作风不正、办案不廉,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徇私舞弊、贪赃枉法、有案不立、压案不办、有法不依。前些年流传民间的顺口溜:“大盖帽、两头翘、吃完原告吃被告”的现象至今还存在着。 司法腐败是对党和国家、对人民危害最大的腐败。司法队伍中的腐败现象,还不仅仅是一个经济利益问题,很多都涉及人权、人命。有的司法工作人员搞了腐败,自己得了一些好处,但无辜的人就要有牢狱之灾,甚至要脑袋落地! 能让该死的人不死该活的人不活。司法不公,它不仅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而且对司法公信和司法权威造成致命伤害,动摇人们对法治的信仰。司法不公现象是侵入党和国家机关健康机体内的病毒,如果我们掉以轻心任其泛滥,就会葬送我们党的政权。 司法公正与否,直接关系到一个政权的生死存亡。这是早有结论的,但是如今许多人对此还缺乏深刻的认识。反面的例子是清末的多次对外应战,鸦片战争的时候,当英军与清军在珠江口大战正酣,岸边却聚集了数以万计的当地居民,他们冷漠地观看自己的朝廷与外敌作战,当官船被击沉清军纷纷跳水时,居民竟然发出喝彩声。后来英军北上,也有类似情况。到了八国联军进攻北京时,老百姓不仅围观,甚至还加入到为洋人推车、搭梯的行列。大清国的子民之所以如此不忠,固然与清初的大肆屠杀有关,更与清王朝持续多年的大兴文字狱和清末猖獗的司法腐败有关。在这样的背景下,即使没有外敌入侵,清王朝也是难逃灭亡厄运的。 司法公正对统治者和被统治者来说,都是一场双赢游戏。司法公正牺牲掉的只是少数权势人物,而赢得胜利的则是整个政权。得民心者才能得天下,这是千古不变的铁律。党要加强对司法机关的绝对全面统一领导,对不公正的裁判决应当及时督促纠正,绝不能让司法机关独立办案变成独立王国,肆无忌惮地违法执法贪赃枉法。对违法执法、贪赃枉法、不作为乱作为的司法人员必须要严惩不贷。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社会才能稳定发展,党才能得到人民的拥护而长期执政。 北京中公法律咨询中心主任陈中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