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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中华:把正常人送去精神病院治疗,犯了非法拘禁和故意伤害罪 近日,江西南昌的李宜雪再次被诊的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这位年轻的网络主播,自2022年起便因一系列事件与精神病院产生了不解之缘。此次,李宜雪再次被南昌市西湖区相关部门以“强迫性障碍、人格障碍”为由送诊,引发公众对正常人可能被强制送入精神病院风险的担忧。 李宜雪的故事始于2022年,当时她因民事纠纷多次前往南昌市西湖区丁公路派出所求助未果。随后,她指控一名辅警对其进行了猥亵,但这一指控并未得到相关部门的证实。2022年4月21日,李宜雪与商场保安发生口角,保安报警称其欲跳楼。接警民警在得知其被辅警猥亵的指控后,将其送入江西省精神病院。这一决定迅速引发了李宜雪及其家人的不满,他们随后展开了漫长的维权之路。 2022年6月17日,李宜雪由其父亲接出院,并在南昌市三甲医院及另一所精神病专科医院进行鉴定,结果显示无抑郁及焦虑症状。然而,这一结果并未阻止李宜雪再次被送入精神病院。2024年12月21日,北京安定医院对李宜雪进行了鉴定,诊断其为强迫性障碍、人格障碍。次日,南昌市西湖区相关部门依据此诊断结果,将李宜雪再次送诊。 北京安定医院诊断李宜雪为强迫性障碍、人格障碍,但不是精神病。南昌市西湖区相关部门依据此诊断结果,将李宜雪再次送诊明显违法。就算李宜雪员精神病,也不够强制送医的限定。依据我国《精神卫生法》,强制送精神病院治疗有着明确且严格的条件限定。首先,精神障碍的确诊是首要前提。这并非随意的揣测或模糊的判断,而是需要专业精神科医生依据科学的诊断标准、通过严谨的评估流程得出的结论。 其次,存在暴力或自伤行为,抑或有明确的此类危险迹象也是必备条件。法律设置这条“红线”,目的在于保护患者自身免受伤害的同时,也维护社会公众的安全。例如,一个精神障碍患者在发病期间出现攻击他人的冲动且难以自控,或者有明显的自杀倾向,在这种情况下,强制送医能够及时阻止悲剧的发生。最后,监护人的同意在整个强制送医程序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倘若监护人对送医持有异议,那么强行将患者送入精神病院则是违法之举。这充分体现了家庭在患者权益保护中的关键地位,以及法律对于公民自主决定权的尊重与维护。同时,法律也赋予了患者及其监护人救济的权利。当他们对住院治疗的诊断结论存在质疑时,有权要求再次诊断和鉴定。只有在再次诊断或鉴定后,依然确定患者需要住院治疗,并且危害行为或危险依旧存在时,医疗机构才能够实施住院治疗。 在李宜雪事件中,街道社区将其送进精神病院强制治疗,其中存在诸多疑点。从目前所披露的公开信息来看,假如没有确凿的证据表明李宜雪已被确诊患有精神障碍,或者未能证实其存在伤害自身或他人的行为及危险,再或者未充分尊重监护人的意愿,那么这种送医行为显然涉嫌违法。街道社区作为基层组织,在履行社会管理职能时,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行事,切不可逾越法律红线。 强制送医制度的立法本意是在保障公众安全和保护个人权利之间寻求平衡。当一个人被强制送进精神病院,他不仅失去了一定时间内的人身自由,其社会声誉、家庭关系等也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所以,只有在非常极端必要的情况下,即患者的精神状况确实对自身或社会构成严重威胁时,才能够动用强制送医这一手段。在李宜雪事件的后续处理中,请相关部门务必彻查此事。若存在违法送医的情形,应当立即予以纠正,并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同时,这一事件也应成为一个典型案例,引起全社会的反思。 一方面,要加强对《精神卫生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让公民知晓自己在精神健康领域的权利与义务;另一方面,要强化对基层组织、医疗机构等相关主体的培训与监督,确保他们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不滥用权力。 我们生活在一个法治社会,法律是保障公民权利的坚实盾牌。任何试图突破法律界限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审视与制裁。李宜雪事件敲响了警钟,提醒我们要时刻守护法律的尊严,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让每一个人的精神健康都能在法律的呵护下得到妥善对待。 李宜雪事件始末涉及一起辅警猥亵指控和精神病院强制治疗事件。以下是事件的详细经过: 1.猥亵指控:李宜雪称,2022年3月中旬,她因民事纠纷多次前往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丁公路派出所,期间结识了辅警赖某吉。4月15日,赖某吉以帮忙解决案件为由,邀请李宜雪在酒店房间会面。然而,在房间内,赖某吉对李宜雪进行了猥亵行为。李宜雪随后向丁公路派出所告发赖某吉,但警方未予立案。 2.强制治疗事件:2022年4月21日晚,李宜雪因失眠外出散心,被商场保安误以为要跳楼而报警。接警的正是丁公路派出所,警方随后将李宜雪以肇事肇祸为由,强制送入江西省精神病院接受强制治疗。在精神病院,李宜雪被诊断为强迫性障碍和人格障碍,并接受了两个月的强制住院治疗。期间,她遭受了包括强制灌药、捆绑、电疗等非人的虐待、殴打以及侮辱。 3.起诉与控诉:出院后,李宜雪以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为由起诉江西省精神病院,并开始在网上曝光她的遭遇。她控诉精神病院在整个收治、治疗、护理过程中存在医疗过错行为,并要求在法院对自己重新进行精神司法鉴定后,江西省精神病院需承诺今后对自己永不收治。2022年12月6日,该案一审开庭,但尚未宣判。 4.刑事诉讼:此外,李宜雪还对丁公路派出所和赖某吉提起了刑事诉讼,指控其滥用职权和猥亵行为。然而,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发布通报称,警方认定赖某吉不存在猥亵行为,并指出李宜雪先后4次在公共场所扬言自杀,并称自己患有抑郁症、晚上睡不着觉,丁公路派出所出于对李宜雪的人身安全考虑,依法将其送江西省精神病院。李宜雪对此通报表示不认可。 李宜雪事件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公众对警方的处理方式和精神病院的收治标准提出了质疑。该事件也揭示了当前社会中存在的“被精神病”现象,即一些正常人因各种原因被错误地送入精神病院接受治疗。这一事件引起了公众对精神卫生领域权益保护的关注和反思。 李某雪这种情况,如果确有侮辱、诽谤他人的行为,依法处理即可,该治安处罚治安处罚,该走民事侵权走民事侵权。即使确属精神病人状态不能行下处罚,民事责任也可以向监护人追究。 现在一方面说鉴定为有病,同时又判断”实施违法行为时辨认、控制能力完整,评定为完全责任能力。然后又“街道社区依法依规将其送诊”,这操作违法又违规。 我认为:李宜雪诽谤他人应送去拘留,不应该送去精神病医院治疗。对于侮辱、诽谤治安案件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处罚标准如下: 一般情况下,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这是针对侮辱、诽谤行为的基本处罚。若情节较重,如侮辱、诽谤手段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等,则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这是针对情节严重的侮辱、诽谤行为的加重处罚。 侮辱、诽谤行为若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情节严重的程度,还可能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受到刑事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只有人民法院才能做出强制医疗的决定。本案中,公安部门以及个人都是没有权利决定他人进行强制医疗的,并且本案当事人也并非为被告。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规定,对于精神障碍者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除发生伤害自己或伤害他人、危害社会的情况。并且精神病院收治病人时,应当以诊断结论、病情评估为依据,且患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才可进行收治。 根据《精神卫生法》规定,将非精神障碍患者故意作为精神障碍患者送入医疗机构治疗的,造成其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因精神病院违规收治,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应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如果本案中存在其他行为的,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把正常人送去精神病院治疗,也是一种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当然,如果李宜雪所说不实,则李宜雪涉嫌诬告陷害犯罪。因为她所指控的内容,将导致赖某遭受刑事追究这就是诬告陷害行为。《刑法》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警方有必要查明事实,给出交代。不能冤枉好人也不能放过坏人! 目前来看,江西南昌女孩李宜雪是在用一己之力依法维权。她说过,相比于猥亵她的辅警赖某,将其强制送入精神病院的民警们还有对其收治的江西省精神病院的行为更加恶劣。这种恶劣是真的恶劣,因为它会让我们置身于一种恐怖的社会氛围中。说你是精神病不是也是;说你不是精神病是也不是。事实上,这种被精神病的案件已经发生了多次。可以说,这是破坏法治社会建设的一个毒瘤。 我建议:对把没有患有精神病的人送入精神病医院治疗的人,和把没有患有精神病的人当作精神病患者治疗的医生,应以非法拘禁罪和故意伤害罪严惩。要加大违法违纪成本,该严惩的必须严惩,不仅可以起到惩诫违法违纪者的作用,而且可以起到震慑濒危人员、教育并激励守法守纪的其他社会人员。 另外,司法活动承担着惩恶扬善、定分止争的社会功能,人们的生命、财产、健康、安全等各项权益的保障,以及国家、政权、社会的稳定都与司法活动密切相关。司法的相对公正,对社会建设的重要性,怎么强调都不为过。司法腐败是对党和国家、对人民危害最大的腐败,对党对国对人民危害极大。司法队伍中的腐败现象,还不仅仅是一个经济利益问题,很多都涉及人权、人命。有的搞了腐败,自己得了一些好处,但无辜的人就要有牢狱之灾,甚至要脑袋落地! 能让该死的人不死该活的人不活。 得民心者才能得天下,这是千古不变的铁律。司法公正,对统治者和被统治者来说,都是一场双赢的游戏。公正司法,牺牲掉的仅是少数的权势人物,而赢得胜利的则是整个政权。党要加强对司法机关的绝对全面统一领导,对不公正的裁判决应当及时督促纠正,绝不能犯官僚主义导致老百姓状告无门报复社会滥杀无辜,绝不能让司法机关独立办案变成独立王国,肆无忌惮地违法执法贪赃枉法。对违法执法、贪赃枉法、不作为乱作为的司法人员必须要严惩不贷。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社会才能稳定发展,党才能得到人民的拥护而长期执政。 北京中公法律咨询中心主任陈中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