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中华
陈中华:买卖尸骨严重侵犯死者尊严,必须要严惩绝不能以罚代刑

陈中华:买卖尸骨严重侵犯死者尊严,必须要严惩绝不能以罚代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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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8日,有一律师在网上公开一起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案的案件材料,该材料由山西太原市公安局今年5月23日作出,显示将此案移送至太原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该材料称,山西奥瑞生物材料有限公司(下称山西奥瑞公司)涉嫌非法购买遗体、残肢作为原材料,用于生产“同种异体骨植入性材料”产品,2015年-2023年的营业收入合计达到3.8亿元。

警方在侦办该案中,查封涉案公司人体骨骼原材料、半成品18余吨,成品34077个。扣押、冻结涉案公司、人员资金1亿余元,冻结保险基金等资产价值6000万余元,查封房产16处、汽车29辆。根据材料,该案涉及非法盗窃、倒卖尸体数千具。

该案共有75名犯罪嫌疑人,均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认罪认罚,涉及的单位包括山西奥瑞公司、四川恒普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四川恒普公司)、山东青岛大学附属医院肝脏病中心、桂林医学院、桂林市殡仪馆、平乐县殡仪馆、永福县殡仪馆等单位,此外,还涉及犯罪嫌疑人苏某某所控制的云南水富市火化场、重庆巴南区火化场、贵州石阡县火化场、四川大英县火化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具体刑罚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买卖尸骨行为属于对尸体、尸骨的非法处置,严重侵犯了死者的尊严和亲属的感情,同时也扰乱了社会的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因此,对涉案人员和企业必须要严惩,绝不能以罚代刑。

北京中公法律咨询中心主任陈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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