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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中华:法院应该先审判后收诉讼费,律师应该先代理后收代理费 目前,法院对民商事和行政的案件,实行的是先收诉讼费后审判,律师也是实行先收代理费后代理,虽然法院规定因家庭经济困难的起诉人之诉讼费可以缓交减交,但是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是难开的。而且鉴定费律师代理费都是要先交的。导致没钱的人打不起官司,只好去党政机关想通过上访解决问题,而党政机关往往会以不能干涉司法办案为由不管,无形中造成状告无门,导致有些有冤屈的人自行执法,甚至报复社会滥杀无辜。 我认为:全国所有的人民法院应该实行先审判,后由终审败诉人交纳鉴定费诉讼费,并规定对故意违反法律法规审判案件、或者因重大过失导致审判结果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法官,必须要依照党纪国法严格追责,并承担全部国家的赔偿金。律师也应该实行先代理,后由终审败诉人交纳律师代理费。 当然,这样是会给法官和律师带来很大的压力。我认为:正是这种压力,法官和律师才有秉公办案刻苦钻研的动力。法院实行先审判后收诉讼费,律师实行先代理后收代理费。这样的政策,不但能解决有冤屈的人无钱打不起官司的问题,而且能解除当事人有理怕打不胜官司的后顾之忧,尤其是能解决状告无门者自行执法报复社会滥杀无辜的问题。 律师实行先代理后收代理费,可能有些人会担心律师没收入没饭吃,不想做律师。其实,仅仅是后收代理费而已,并不是免费,看到无凭无据无理的案件不代理就是了,免得浪费国家的司法资源。希望政府尽快改一下规定,不管任何案件,都允许律师实行先代理后收代理费(风险代理)。 现行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下列的案件律师不得风险代理:(一)婚姻、继承案件;(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第十二条 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我认为:这样的规定根本就不是为老百姓着想的。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国家立法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对不是为了人民的现行法律法规,要及时修改或废止。 另外,司法活动承担着惩恶扬善、定分止争的社会功能,人们的生命、财产、健康、安全等各项权益的保障,以及国家、政权、社会的稳定都与司法活动密切相关。司法的相对公正,对社会建设的重要性,怎么强调都不为过。但是,一些从事司法工作的人,还是作风不正、办案不廉,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徇私舞弊、贪赃枉法、有案不立、压案不办、有法不依。前些年流传民间的顺口溜:“大盖帽、两头翘、吃完原告吃被告”的现象至今还存在着。 司法腐败是对党和国家、对人民危害最大的腐败。司法队伍中的腐败现象,还不仅仅是一个经济利益问题,很多都涉及人权、人命。有的司法工作人员搞了腐败,自己得了一些好处,但无辜的人就要有牢狱之灾,甚至要脑袋落地! 能让该死的人不死该活的人不活。司法不公,它不仅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而且对司法公信和司法权威造成致命伤害,动摇人们对法治的信仰。 司法公正与否,直接关系到一个政权的生死存亡。这是早有结论的,但是如今许多人对此还缺乏深刻的认识。两千多年前的《左传曹刿论战》是大家都很熟悉的名篇,话说当年齐国大军攻鲁,曹刿问鲁庄公凭什么来应战。庄公先说了两点:一是衣食这类养生的东西,我不敢独自享受,一定把它分给别人。二是祭祀用的猪、牛、羊、玉器和丝织品,我从来不敢虚报夸大,一定按照实情相报。但曹刿认为这只是小恩小惠和小信用,据此并不能取胜。最后庄公说:“大大小小的诉讼案件,即使不能一一明察,我一定会按照实情处理。”曹刿这才放心:这是尽了本职的一类事情,可以凭借这一点去应战。许多人事后总结说鲁国之所以取胜,是因为鲁庄公采纳了曹刿关于“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的战术理论,这是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忽视了司法公正在凝聚民心方面所起的决定性作用。 反面的例子是清末的多次对外应战。鸦片战争的时候,当英军与清军在珠江口大战正酣,岸边却聚集了数以万计的当地居民,他们冷漠地观看自己的朝廷与外敌作战,当官船被击沉清军纷纷跳水时,居民竟然发出喝彩声。后来英军北上,也有类似情况。到了八国联军进攻北京时,老百姓不仅围观,甚至还加入到为洋人推车、搭梯的行列。大清国的子民之所以如此不忠,固然与清初的大肆屠杀有关,更与清王朝持续多年的大兴文字狱和清末猖獗的司法腐败有关。在这样的背景下,即使没有外敌入侵,清王朝也是难逃灭亡厄运的。 司法作为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人民法院无疑就是这道最后防线的终极守护者,与人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有些地方法官对法律的任性解读,任性判决造成了案件判决后,当事人不得不再去申诉,申诉再申诉,导致信访局门庭若市,造成有些状告无门的人,自行执法,甚至自杀性报复社会滥杀无辜。 司法公正对统治者和被统治者来说,都是一场双赢游戏。司法公正牺牲掉的只是少数权势人物,而赢得胜利的则是整个政权。得民心者才能得天下,这是千古不变的铁律。党要加强对司法机关的绝对全面统一领导,对不公正的裁判决应当及时督促纠正,绝不能让司法机关独立办案变成独立王国,肆无忌惮地违法执法贪赃枉法。对违法执法、贪赃枉法、不作为乱作为的司法人员必须要严惩不贷。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社会才能稳定发展,党才能得到人民的拥护而长期执政。 北京中公法律咨询中心主任陈中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