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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中华:关于冤假错案翻案困境及解决途径的探讨 一、症结剖析:冤假错案翻案难究竟难在哪? 司法实践中,有这样一类特殊案件,它们事实清晰得如同白昼,证据确凿得无可辩驳,本应在法律那公正无私的天平上,轻松获得应有的裁决。然而,现实却给当事人泼了一盆冷水,他们的申诉之路,简直就是一场艰难的跋涉,翻案成功的希望,渺小得如同夜空中的微光。 导致这一困境的原因,并非案件本身存在什么难以理清的复杂情节,而是来自于人为因素的层层阻碍。部分人员被陈旧观念死死束缚,一心想要维护司法系统表面那看似完美无缺的“形象”。在他们错误的认知里,翻案就等同于给司法系统贴上“犯错”的标签,会让司法尊严受损。但他们却忘了,司法的灵魂就是公正,只有勇敢地正视错误,迅速地纠正错误,才是真正捍卫司法尊严的正确方式。 个别地方的政法机关,也陷入了不当政绩观的泥淖之中无法自拔。在他们眼中,那些漂亮的政绩数据,远比纠正一个冤假错案要重要得多。一旦启动冤假错案的翻案程序,那些曾经导致冤错发生的相关责任人,就不得不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甚至可能面临牢狱之灾。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过度考量,以及对承担责任的深深恐惧,这些人宁可让错误像一颗毒瘤一样继续生长,也不愿意主动推动翻案工作。 二、破局之策:如何打破冤假错案翻案的坚冰? 面对如此严峻的翻案困境,当事人若想要成功翻案,就绝不能再局限于常规的案件申诉思路。此时,聘请专业的法律工作者或律师是至关重要的第一步。这些专业人士有着丰富的经验和敏锐的洞察力,他们能够从挖掘冤假错案背后隐藏的违法违规行为入手,精准地收集能够证明枉法裁判和滥用职权的关键材料。比如,凭借专业知识和严谨态度,精准找出判决中事实认定存在偏差的铁证,或者通过深入研究和分析,详细阐述法律适用错误的专业意见。这些材料,就如同撬动巨石的有力杠杆,成为推动翻案的关键力量。 在完成材料收集这一关键步骤后,接下来就要委托不畏权贵有正义感,并且敢于实行先代理后收代理费的的法律工作者或律师,代理向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中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共中央政法委等具有高度权威性的中央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这些中央部门拥有强大的监督权力,能够穿透地方上的重重阻力,为冤假错案的翻案工作开辟出一条崭新的道路,让正义的阳光最终能够照进那些被错误笼罩的角落,让冤假错案得以纠正。 另外,司法活动承担着惩恶扬善、定分止争的社会功能,人们的生命、财产、健康、安全等各项权益的保障,以及国家、政权、社会的稳定都与司法活动密切相关。司法的相对公正,对社会建设的重要性,怎么强调都不为过。但是,一些从事司法工作的人,还是作风不正、办案不廉,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徇私舞弊、贪赃枉法、有案不立、压案不办、有法不依。前些年流传民间的顺口溜:“大盖帽、两头翘、吃完原告吃被告”的现象至今还存在着。 司法腐败是对党和国家、对人民危害最大的腐败。司法队伍中的腐败现象,还不仅仅是一个经济利益问题,很多都涉及人权、人命。有的司法工作人员搞了腐败,自己得了一些好处,但无辜的人就要有牢狱之灾,甚至要脑袋落地! 能让该死的人不死该活的人不活。司法不公,它不仅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而且对司法公信和司法权威造成致命伤害,动摇人们对法治的信仰。司法不公现象是侵入党和国家机关健康机体内的病毒,如果我们掉以轻心任其泛滥,就会葬送我们党的政权。 司法公正与否,直接关系到一个政权的生死存亡。这是早有结论的,但是如今许多人对此还缺乏深刻的认识。鸦片战争的时候,当英军与清军在珠江口大战正酣,岸边却聚集了数以万计的当地居民,他们冷漠地观看自己的朝廷与外敌作战,当官船被击沉清军纷纷跳水时,居民竟然发出喝彩声。后来英军北上,也有类似情况。到了八国联军进攻北京时,老百姓不仅围观,甚至还加入到为洋人推车、搭梯的行列。大清国的子民之所以如此不忠,固然与清初的大肆屠杀有关,更与清王朝持续多年的大兴文字狱和清末猖獗的司法腐败有关。在这样的背景下,即使没有外敌入侵,清王朝也是难逃灭亡厄运的。 得民心者才能得天下,这是千古不变的铁律。司法公正,对统治者和被统治者来说,都是一场双赢的游戏。公正司法,牺牲掉的仅是少数的权势人物,而赢得胜利的则是整个政权。党要加强对司法机关的绝对全面统一领导,对不公正的裁判决应当及时督促纠正,绝不能犯官僚主义导致老百姓状告无门报复社会滥杀无辜,绝不能让司法机关独立办案变成独立王国,肆无忌惮地违法执法贪赃枉法。对违法执法、贪赃枉法、不作为乱作为的司法人员必须要严惩不贷。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社会才能稳定发展,党才能得到人民的拥护而长期执政。 北京中公法律咨询中心主任陈中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