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中华
陈中华:删除民法典离婚冷静期条款,还婚姻自由于全中国的人民

陈中华:删除民法典离婚冷静期条款,还婚姻自由于全中国的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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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民法典》正式实施,其中的离婚冷静期制度便引发了广泛争议。根据《民法典》第1077条款规定,夫妻协议离婚需经历30日冷静期,期满后还需双方再次共同申请方可办理离婚。这一旨在减少冲动离婚、维护婚姻稳定的条款,在实际推行过程中却事与愿违,种种弊端日益凸显,应当予以删除。

 

从实际效果来看,离婚冷静期并未达成黏合婚姻的初衷。表面上,行政手段使得协议离婚数量有所减少,但这只是一种虚假的繁荣。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诉讼离婚数量大幅攀升。原本能够通过协议和平分手的夫妻,因离婚冷静期的存在,不得不转而选择更为繁琐、耗时且成本高昂的诉讼离婚途径。更为严峻的是,离婚冷静期也未能阻挡结婚率、生育率持续走低的趋势。如今,越来越多的人对婚姻望而却步,人口老龄化加剧,社会发展面临着新的挑战。

 

离婚的当事人均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他们理应有权自主决定自己的婚姻是否继续。法律不应以极少数冲动离婚的案例为由,让全体离婚当事人承担额外的时间成本与精神成本。这种“一刀切”的做法,不仅侵犯了公民的婚姻自由权利,也忽视了每一个婚姻关系的独特性和复杂性。

 

在离婚冷静期期间,诸多潜在问题不断涌现。许多不必要的争议和冲突不仅没有得到缓解,反而进一步加剧。现实中,甚至出现了丈夫在离婚冷静期期间当街杀害妻子的极端案例,这充分暴露了离婚冷静期对弱势群体的潜在危害。与此同时,离婚冷静期还可能被居心不良者滥用为转移财产、伪造债务的窗口,使得弱势一方在离婚过程中陷入更加艰难的困境,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

 

从离婚的程序差异来看,协议离婚时,夫妻双方只需前往民政局即可办理。但诉讼离婚的过程却异常繁琐,第一次起诉时,法院通常不会判离,除非存在特殊情况,否则当事人往往需要经历二次审理。等到第二次审理时,双方可能已经在漫长的法律程序中拉扯了一两年之久。在离婚案件中,冷暴力、家暴、虐待等情形并不罕见,如此漫长的诉讼过程无疑会让本就紧张的关系变得更加恶劣,给当事人带来更多的痛苦和伤害。

 

离婚冷静期对未婚人士,尤其是女性的影响也不容忽视。对她们来说,离婚冷静期让走入婚姻多了一层顾虑。任何一种关系模式,如果只有顺畅的进入机制,而没有顺畅的退出机制,都会影响人们选择进入的意愿。结婚同样如此,当离婚的成本变高,那些对婚姻充满期待的人难免会变得更加谨慎,甚至望而却步。

 

中国民政部今年28日发布的最新统计数据令人触目惊心,2024年全国结婚登记6106000对,比前一年下降20.5%,为1978年有记录以来的最大跌幅,与2013年的高点相比,已跌去超过一半。这一连串冰冷的数字背后,是无数人对婚姻的迟疑与退缩,也让我们不得不重新审视离婚冷静期这一制度的合理性。

 

离婚冷静期在实践中暴露出了诸多问题,它不仅未能实现维护婚姻稳定的目标,反而给当事人带来了更多的困扰和伤害,对社会的发展也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因此,删除《民法典》中离婚冷静期条款,还婚姻自由于公民,已成为当务之急。


北京中公法律咨询中心主任陈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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