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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中华:全国各省高级人民法院应当,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学习 2025年2月18日新黄河报道:2024年7月25日,对于正在上大专、家住河南驻马店的女生小雨(化名)来说,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暑假日。那晚,独自在路边看手机的她遇到了酒后驾驶电动三轮车的陈某。随后,陈某将其诱骗上车并企图实施强奸。在摆脱陈某逃跑的过程中,小雨为躲避追逐坠入水塘。陈某见状不但没有施救,反而用树棍多次敲打小雨不让其上岸,最终小雨不幸溺亡。 2月18日,小雨的母亲陈女士在接受新黄河记者采访时表示,女儿平时话很少也很内向。事发时正逢暑假,小雨正在备考教资。“她说,她想靠自己的努力买一套房子。”陈女士说。新黄河记者了解到,该案一审已于1月15日宣判。被告人陈某犯强奸罪、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看了以上新闻后,我于2025年2月20日写了一篇以“强奸并故意杀人的罪犯,不执行死刑天理不容”为标题的评论。这个案子并不复杂,主要就两点:犯罪分子对该女孩两次实施强奸,均未成功。犯罪分子追赶女孩使其掉入水塘,然后用棍子打其头部不让其上岸,最终致女孩死亡。驻马店中院对犯罪分子的认定有三个:一是认定强奸未遂成立;二是认定故意杀人罪成立;三是认定犯罪分子到案后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故判死缓。 我认为:一,犯罪分子犯罪情节极为恶劣,强奸一次不成还要继续强奸第二次,强奸罪或许不成立,但强奸未遂罪肯定是成立的,更让人无法接受的是,他之后竟然产生恶念决心置女孩于死地,再之后,他还伪造女孩自己溺水死亡的现场;二,他的强奸加故意致人死亡的结果,完全符合死刑判决的构成要件;三,不能只要认罪认罚就能减刑,那权贵杀人注定永远没有死刑,因为他们有底气“认罪认罚”。 2025年2月28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陈林故意杀人、强奸一案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二审对被告人陈林所犯故意杀人罪改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与其所犯强奸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依法为被告人陈林指定了辩护律师,依法进行了不公开审理。庭审中,出庭检察员充分阐述了抗诉理由,发表了出庭意见,并出示了新的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上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在法庭辩论阶段,双方围绕被告人犯罪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定罪是否准确、原判量刑是否适当等进行了充分辩论。被告人陈林作了最后陈述。整个审理过程充分保障了各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的诉讼权利。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原审证据及检察机关二审出示的新证据,原审被告人陈林故意杀人、强奸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陈林对深夜在公共道路上行走的被害人心生歹念,意图调戏,被朋友劝阻后仍不放弃,又返回将被害人诱骗至偏僻树林处,以扼颈等暴力手段实施强奸;第一次强奸未能得逞后,又挟持被害人至更偏僻的水塘边,继续以扼颈手段实施强奸,并对趁机逃跑的被害人穷追不舍,致被害人因躲避侵害而掉入水塘中。陈林因恐怕罪行败露而产生杀人灭口的念头,使用树杆敲打被害人身体致其溺亡。陈林犯罪动机卑劣,犯罪手段残忍,犯罪情节极为恶劣,罪行极其严重。虽有认罪认罚情节,但结合其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对其不予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改判。 中国各省高级人民法院应当,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学习,司法活动,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承载着惩恶扬善、定分止争的重要社会功能。它紧密关联着人们的生命、财产、健康、安全等各项基本权益,也深刻影响着国家、政权和社会的稳定大局。司法公正的重要性,无论如何强调都不为过。然而,令人痛心的是,当前司法队伍中仍存在着一些作风不正、办案不廉的害群之马。他们公然违背职业操守,热衷于办理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在司法过程中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对于案件有案不立、压案不办、有法不依。曾经在民间广为流传的顺口溜 “大盖帽、两头翘、吃完原告吃被告”,虽带有一定的调侃意味,但却真实地反映出司法腐败现象在部分地区的存在。 司法腐败的危害是全方位、深层次的,它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经济利益问题,更涉及到人权、人命等核心价值。一些司法工作人员为了谋取私利,滥用职权,致使无辜的人蒙冤入狱,甚至失去宝贵的生命,完全颠倒了生死、黑白。司法不公现象,犹如一颗极具破坏力的毒瘤,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败坏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对司法公信和司法权威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极大地动摇了人们对法治的信仰。如果我们对司法不公现象掉以轻心,任其肆意泛滥,必将对党和国家的政权根基造成无法挽回的严重破坏。 历史是一面镜子,它清晰地映照出司法公正与政权兴衰的紧密联系。清末时期,面对外敌入侵,令人痛心的一幕屡屡上演:在鸦片战争中,当英军与清军在珠江口激烈交战时,岸边竟聚集了数以万计的当地居民,他们冷漠地旁观着自己的朝廷与外敌作战,当清军官船被击沉、士兵纷纷跳水时,居民们竟然发出喝彩声;后来英军北上,类似的场景再次出现;到了八国联军进攻北京时,老百姓不仅冷眼围观,甚至还有人加入到为洋人推车、搭梯的行列。大清国子民之所以表现出如此 “不忠” 的行为,固然与清初的大肆屠杀以及清王朝持续多年的大兴文字狱有关,但清末猖獗的司法腐败更是关键因素。在司法黑暗、正义不彰的社会环境下,民众对政权失去了信任和支持,即便没有外敌入侵,清王朝的覆灭也早已注定。这一惨痛的历史教训深刻地警示着我们,司法公正与否,直接关系到一个政权的生死存亡。 司法公正,对于统治者和被统治者而言,无疑是一场双赢的博弈。公正的司法,虽然会对少数违法乱纪的权势人物予以惩处,但却能赢得整个政权的稳固和民心的拥护。得民心者得天下,这是千古不变的铁律。在新时代,党必须加强对司法机关的绝对全面统一领导,建立健全高效的监督机制,对不公正的裁决应当及时督促纠正,坚决杜绝官僚主义作风,防止老百姓因投诉无门而陷入绝望,进而引发报复社会、滥杀无辜等悲剧的发生。绝不能让司法机关独立办案演变成肆意妄为的 “独立王国”,对那些违法执法、贪赃枉法、不作为乱作为的司法人员,必须依法予以严惩,绝不姑息。只有坚定不移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社会才能实现稳定发展,党才能赢得人民的衷心拥护,实现长期执政的宏伟目标。 北京中公法律咨询中心主任陈中华 |